金观涛,1947年出生于浙江杭州,祖籍浙江义乌,1970年毕业于北京大学化学系,现任中国台湾政治大学讲座教授,中国美术学院南山讲座教授、中国思想史与书画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主席。曾任20世纪80年代“走向未来丛书”主编。曾在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访问研究,任中国香港中文大学中国文化研究所讲座教授、当代中国文化研究中心主任。著有《系统的哲学》《系统医学原理》(凌锋、鲍遇海、金观源 合著)《兴盛与危机》(与刘青峰 合著)《开放中的变迁》(与刘青峰 合著)《中国思想史十讲(上卷)》(与刘青峰 合著)等。
二十一世纪将是中国文化重建的世纪。经过二十世纪漫长的革命和反传统之后,中国实现了经济三十年的快速增长,已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实体。同时,中国人陷入了严重的文化和道德危机。越来越多的人在问:我们是谁?我们从哪里来?又要到哪里去?“中国思想史十讲”通过追溯我们两千余年的文化大传统,为回答上述问题提供思想资源。本讲座试图克服中国思想史研究的断裂,连贯而简明地勾勒出从春秋战国到今天的中国思想变迁历程,以便理解我们民族的文化之根。我将使用观念与社会互动的方法把中国思想的起源、形成、特质和变迁贯穿起来,使各位对中国思想史有个宏观的认识。讲座将谨守价值中立的学术立场。这种立场并不是没有是非和我们的价值取向,而是把价值判断悬置起来并务求正本清源。当今有种很不好的现象,好像如果我们同意价值是主观的、多元的,讲思想文化就无所谓对错了,这是不对的。谈事实就有真假,谈文化必然要涉及对其价值内涵及其形成过程的分析。思想史是研究思想文化演化的历史,是谈某流派或某人的思想演变,一定有是否符合历史真实的问题。当某流派或某人思想被表达成明显不符合当时的意义时,这种说法不仅是错误的,而且会误导我们对历史的理解。因此,本讲座也会纠正一些流行的错误观点。对思想史做这种宏观梳理,需要克服两个困难。第一个困难在于,过分专业化倾向使研究者丧失了把握宏观图像的雄心,不敢讲大历史,能融会贯通中国古代、近代和现代思想史的学者非常之少。我认为,如果不从几种轴心文明的大历史对比角度来看中国文化的特点,就无法宏观地讲述中国思想史。因此,本讲座是探讨大历史的尝试。第二个困难在方法论。讲座中,我会反复使用各位可能不太熟悉的“进去”与“出来”的思想史研究方法。所谓“进去”,就是同情地了解;“出来”指价值中立的反思。在先进去、再出来的研究分析中,理解思想变化的内在逻辑。只有这样才能揭示出思想和社会的互动过程。希望各位既可以从讲座中了解中国思想史的大脉络,今后也可以凭个人兴趣,针对思想史的某个专门问题,去更深入地学习和研究。简明宏观地勾画中国思想史,必须首先抓住中国文化的价值和精神特质,并与其他主要文明进行比较,才能看清大脉络。这种分析既是历史的,也是哲学的。中国文化的基本价值和精神是什么?这个题目可以用几百万字来讲,也可以用几万字、几千字来讲;如果把握得准确、清晰,还可以用几百字或者几句话来讲。我用三句话来概括中国文化历史精神的核心:第一,中国文化以道德为终极关怀,追求道德完善是人生的终极意义。第二,中国人对道德内容的理解主要以儒学为基础,儒家思想是以家庭伦理为中心的道德哲学,即儒家思想是中国文化大传统的主流。第三,两千年来,儒家道德是中国政治、社会制度的正当性根据和社会秩序的基石。你们一定会问,以道德为终极关怀是什么意思?为什么它是以儒家为基础?如果是这样,又该如何看待先秦诸子百家?特别是道家,它与儒家一样源远流长并对塑造中国文化和中国人之性情发挥了深远影响,为什么没有成为中国社会组织和政治文化的基础?要回答这些大问题,我先从分析第三句话,“儒家道德是中国政治、社会制度的正当性根据和社会秩序的基石”开始。道德是中国传统社会的政治制度和社会秩序的正当性基础。道德是什么?何为正当性?
今天没有人会否认,对于历史上生活于不同文化背景的人来说,用什么标准来评判政治制度的好与坏,判定某一社会行为的对与错,有各自不同的理据。在中国文化历史背景下,人们评判制度和社会行为的好坏对错,主要看它是否符合儒家道德准则。若与西方文化做对比,会看得更清楚。在法治社会,判定某一社会行为是否需要制裁,是看它合不合法。“合法性”这个词,英文是legitimacy,很多政治学者将其译为“正当性”。西方政治哲学中有一个原则:不合法的事物,不是政治和社会科学的研究对象。我最早看到这句话时大吃一惊,难道一件事情不合法就不要研究了吗?荒谬之极嘛!但对西方人来讲,合法性是判别政治制度和社会行为的正当性标准,法律观念贯穿着从古希腊至今的整个历史。而在传统中国社会,道德是判定政治制度和社会行为的准则。我们在香港中文大学时,曾与陈学霖教授(1938~2011)谈到这个问题。他说,在中国历史研究中使用“合法性”时应换为“合道性”,即合乎道德、道统。这个提法很有道理,可惜没有普及。可见,对事情正当与否的看法,中国文化历史和西方并不一样,区别就在于正当性的基础不同,在中国是道德,在西方是法律。你们会进一步追问,什么是道德?什么是法律?这个问题看上去简单,实际并不简单。一个回答是,法律是强制执行的,道德是自觉遵守的。但法律也有自觉遵守的层次。另一个回答是,法律是外在规范,道德是内在约束。表面上看是这样的。但儒家道德也有一组外在规范。春秋时齐景公(姜姓,名杵臼,前547~前490)问政于孔子(名丘,字仲尼,前551~前479),孔子答:“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不都是外在规范吗?那么,道德和法律的差别到底在哪里呢?区别二者的关键是:在判别对与不对时,法律背后的根据是正义,道德背后的根据是善。善和正义都是价值,但两者有根本不同。搞清楚这一点非常重要。简单地说,正义这个价值,个人仅凭内心感悟是无法把握的,一定要借助外在的判别准则才能了解。在西方中世纪,当无法判别某个人做或没有做一件没人知道的坏事时,会罚他赤脚走过一条燃烧小路,如果他坦然走过去了就证明他没有说谎;如果不敢走或受伤了,就证明他有问题。对古希腊人来说,法律来自于自然律,因此也称为自然法。在基督教和伊斯兰教中,法律是上帝或者真主意志的体现。它们有一个共同点:判别正义(即对与错)的判据是外在的。而中国则不同。中国人讲道德,道德背后的价值是善。何为善?善是好的普遍化。每个人只要凭内心就能知道什么是对自己好的或有利的,将好扩大到对所有人都成立,好就普遍化了,这就是善。每个人只要将心比心就能知道什么是善,可以推知什么是道德。孔子讲“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每个人都知道自己不想要什么,不能把自己不想要的强加给别人。这句话讲出了道德价值内在判据普遍化的本质。因此,在道德哲学中“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被称为道德黄金律,中外皆然。犹太教和基督教也有类似的论述:“你希望别人怎样对待你,你就应该这样对待别人。”在人类各大文明中,道德的来源、内容及其论证差别很大,但所有道德都有以下两个基本属性,第一,道德具有可欲性,只要你想去做就可以做到;第二,道德可以普遍化,即具有规范性。道德是每个人凭感知就能了解并可以付诸行动的。孔子说“己欲立而立人”,把自己认为好的事推广到所有人,“立人”是好的普遍化,即行善的行为。人类各大文明各有不同的法律和道德,人们需借助外部标准,才能了解法律背后的正义价值,但每个人凭内心感知,就能判别什么是合于道德的行为,即普遍化的善。大多数文明以宗教和法律作为政治及社会制度正当性根据,唯有中华文明历史上以道德作为政治制度和社会行动正当性的最终根据。可见中国文化历史有多么独特。这是中西方文化产生差异的源头。有一句古话“天不生仲尼,万古如长夜”,若没有孔子出世,黑暗将永远笼罩中国。好犀利呀!为什么孔子在中国文化中这么重要?正是因为孔子最早奠定了中国文化历史的根本性原则,即以道德作为政治制度和社会秩序正当性的最后根据。孔子之前,政治制度正当性的根据并不那么确定。《左传》中有句话“礼以顺天,天之道也”,礼是指代表政治和社会秩序的制度礼仪,它顺应着天之道,天之道是制度的正当性根据。但在先秦,“天”的意思很含混,既不同于汉代具有道德意志的天,也不同于宋明理学中自然之理的天。只有到孔子,礼的内涵才很明确了,他说“克己复礼为仁” 。仁这种道德价值是人人可以了解的,礼作为周代政治制度,它之所以为正当,是因为它符合仁。孔子推崇周礼并把礼看做道德之源及规范,从此,道德不仅是政治和社会制度的正当性基础,也是判断每个人言行对错的标准,从而塑造了至今为止依然牢不可破的中国文化历史大传统。从孔子以后,所有的制度和事物都与道德有关,逐渐形成了中国文化泛道德主义大传统。特别是以儒家道德作为社会组织正当性基础的基本原则,孔子以后就再也没有变过。孔子所推崇的《周礼》,本来是历史上根据宗族血缘关系的亲疏之别、社会及政治关系中的高下之分,而制定的一套礼仪和规范。孔子赋予这个等级制度以道德内容——仁,是儒家文化的第二个基本特点:把以家庭、宗族为中心的伦理等级秩序理想化、规范化。这就是我讲中国文化的第二句话:儒家思想作为道德哲学,是以基于血缘关系的家庭伦理为中心,来建立普遍的社会等级秩序。以家庭、家族为中心的等级秩序的道德化
我之所以高度强调儒家伦理是一个等级秩序结构,是因为中国人把家庭的父子关系以及血缘亲疏视为道德关系,从而导致中国人与西方人对道德的理解上有极大差别。《论语》中有个“父子攘羊”的著名故事。孔子问,父亲偷了羊,儿子去官府告发父亲,儿子的行为符合道德吗?我在台湾上课的时候拿这个问题问学生,他们回答当然不行,儿子肯定不能告发父亲。我也问内地学生,他们认为从道德上来说不应该告发,从法律上来说应该告发。其实,内地学生大多认为应该告发。那十年的时候这个叫大义灭亲。可见,对道德的理解在内地已经发生变化,而在台还保留着孔子的文化。孔子认为,家庭内部关系不同于跟其他人的关系,家庭内部不同身份的人必须各守其分。儿子有做儿子的道德标准,父亲有父亲的道德标准,这就叫父父子子。儿子告发父亲是绝对不可以的,父亲也要袒护儿子。孔子在向弟子解释什么是合于道德的行为时,爱用“直”这个词,他说:“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直”的原意就是道德,与今天讲的正直之意相差甚远。今天看来,这种亲亲互隐的行为不太合法,但对古人来说则是天经地义。讲道德,就是要有“理分”,要区分不同的身份等级和不同境况下的道德守则。在家庭内部,父亲和儿子各有各的责任和义务,并不平等。我经常问同学一个问题:儒家的本质是什么?天人合一?和谐?都不对!儒家本质就是家庭伦理,父子关系、兄弟关系极其泛化,最重要的是孔子所说的“直”,强调符合等级秩序的行为规范即“理分”才是道德的。今天有那么多人在讲中国文化,却不强调儒家的本质是以家庭伦理为中心的,反映出今天儒学已经衰亡。而在“五四”新文化运动以前,讲儒家的核心是等级制的家庭伦理,是再明白不过的了。所以陈独秀(1879~1942)才会说,伦理的觉悟是最后的觉悟。孔子把父子伦理、家庭伦理作为整个道德伦理的核心,那么,假定父亲犯了错,譬如说偷东西甚至杀人,父亲肯定不对,儿子又不能去告发,他怎么做才对呢?孔子说,儿子应该悄悄劝谏父母;如果父母就是不听劝,当儿子的还是要孝敬父母,不违父子之礼,心里常为父母之过担忧,又口不出怨言。如果父亲还是不听,还要继续干坏事,大骂、甚至打儿子,那儿子该怎么办?儒家有个说法,叫大哭而随之。因为他是父亲,儿子不应该做出任何违背父亲意愿的事情。在中国传统文化里,伦理关系就是这么厉害。假定皇帝犯了错,臣子应该如何?臣可以一谏、再谏、死谏。如果皇帝还是不听呢?是不是臣子对皇帝也只能大哭而随之呢?不是。这涉及儒家伦理的一个基本问题。因为父子血缘关系是不能选择的,只能大哭而随之,而臣子和皇帝没有血缘关系,所以假使皇帝犯错,臣再谏、死谏,皇帝就是不听,硬是要一再犯错的话,臣子就只好选择不做臣子了。儒家伦理是以父子关系为核心,进而推衍出来与他人的关系,因此一个人可以“为父绝君,不为君绝父”。把儒家的道德规范,推广到社会时会产生一个问题:它变为可以运作的社会制度,可能吗?有位伦理学教授曾针对这一点进行中西比较。他说,我们在买东西时要按先来后到排队,排队产生了秩序,排队是来自西方的规则。如果按中国人历史传统讲道德的规则,就不是排队了,而是礼让。遇事谦让,让来让去排不成队了,就不能形成秩序。你们觉得这种礼让不能产生社会秩序的论点对吗?这种礼让不能产生秩序的说法,是因为不了解什么是礼让和理分。礼让并不是说两个人之间没完没了地你推我让。在传统中国家庭,假如家里仅剩一块肉,给谁吃?当然是给那个最老的男人吃!礼让的礼就是等级秩序的规定,当然可以产生秩序。在家庭家族关系中,按血缘亲疏关系远近的排序依次是父子、兄弟、亲戚等,儿子对父亲的孝和服从,也代表下(卑)对上(尊)的服从,儒家就是这个样子,最重视建构一套有位阶的尊卑高下之别的等级差序关系。礼为中国传统社会建构了严密的秩序结构,在人类历史上是独一无二的。今天的中国人大都遗忘了这种等级秩序,但它还保留在中国人的关系称谓中。在全世界所有的文化中,唯有中国人对亲属关系的称谓最多、最复杂,表弟、表兄、表嫂、堂弟、连襟、妯娌等称谓,对应着不同的亲属关系。中国人到底有多少种亲属称谓呢?据清代学者梁章钜(退庵,1775~1849)的整理,居然有一千多种。英文中根本没有那么多称谓。这足以表明中国人的核心价值与西方人不同,有高度发达的亲属关系文化。在中国人看来,道德体现在由血缘关系亲疏所规定的一套伦常等级秩序和制度中,它是所有事情的正当性基础。这样一套秩序的理念基础,是由孔子奠定的。孔子一辈子颠沛流离,为什么念念不忘要恢复周礼?你们去翻翻四万多字的《周礼》,看上去全是流水账,极为烦琐枯燥,记录了西周三百多种不同官位及其职责,也称为《周官》。这一套礼制,不仅规定了君王的祭祀、朝觐、封国、巡狩、丧葬等国家大典,以及司法、军事、婚姻的典章制度和礼仪,甚至对不同官位的人应该如何穿衣、吃饭,使用何种寝具餐具,何人、何时如何制造各种器物、腌制食物,都有非常具体而严格的规定。正如王国维先生(字静安,晚号观堂,1877~1927)指出的那样,周礼制定了不同身份等级的人各自遵行的不同礼仪规范和制度,目的在于保障政治与社会秩序的稳定。为什么西周会出现这种等级制的典章礼仪,这与周以前的中华文明演化有关。历史学家对此有不同的解释。何炳棣先生(1917~2012)认为,黄土高原、黄河流域特有的生存环境,造就了中国先民的早期社会和文化具有崇拜祖先、注重世代繁衍的特征,由此发展出一套以血缘为纽带的宗族制度,即宗法制度。从大量墓葬考古也可以看到,中国早期社会很重视祖先和血缘关系的亲疏之分,聚族而居,安土重迁。与中国古代先民不同,古代印度先民并没有土葬,也不重视保存及祭拜祖先的形骸牌位。可见,不同地区早期生活样式的差异会影响其文明演变。中国先民重祖先、重血缘关系亲疏远近,对后世影响很大。商以前的文化,没有文字可考,还说不太清楚。从大量甲骨文的出土和研究,现在大致可以了解商代社会。学者从占卜用的甲骨文考证出商代政府的六十五个职官官名,其中多数应可视为宗教职官;这表明宗教在商代生活中的重要性。公元前1045年牧野大战,周灭商,代商而兴。周代的社会生活已不像商代那么重宗教了,而是重文、重礼仪。周代王室和贵族常常要举办与传宗接代相关的冠婚丧祭等礼仪,需要由熟悉这些繁文缛节之礼仪的专业人员——儒士来操办。早在商代,已从巫、史、祝、卜等从事宗教事务的术士中,分化出专司礼仪的人员,他们是早期儒士。孔子超越了历史上儒士以精通礼仪为术业的狭隘,把周礼提升到道德之源的高度,从而完成了中国文化的超越突破,影响了此后中华文明的基本面貌和走向。孔子开创了中国历史文化的全新方向,因此具有划时代的重要性。一开始,我用三句话概括中国文化的基本精神,前面只分析了第三句“儒家伦理是以家庭为中心的等级秩序的道德化”和第二句“道德是中国政治制度和社会秩序的正当性基础”,如果仅仅只讲这两句,还只讲到儒家精神的皮毛,只有抓住中国人如何理解道德及其对每个人生命的意义,才能掌握儒家精神之真义。这就是我概括中国文化精神的第一句话:中国文化以道德为终极关怀。这一点,正是孔子完成的。以道德为终极关怀
这句话有点复杂。如果不懂这句话,那么前面讲的都停留在表面层次,没有深入到中国人的心灵世界,也没有真正了解中国文化与西方及所有民族的根本不同在哪里。首先要弄明白,什么是终极关怀(ultimateconcern)。终极关怀是对这样一个问题的追问:我活着,我的生命意义是什么?我如何面对死亡?终极关怀是人们企图超越个体有限生命的永恒精神追求。用宗教哲学家田立克(P.Tillich,1886~1965)的话来讲,活着的人需要有“存在的勇气”,要证明自己的人生具有价值,这是一种对生命和死亡价值的思考。在不同文明中,对人生意义之终极价值的理解和追求是不一样的,那么,中华文明的特质是什么呢?简单地说,中华文明是以道德为终极关怀,而其他文明在道德之上还有一个更重要、更根本的人生意义的终极追求,道德是从这个更高的价值推出来的。我们中国人不太容易了解这一点,可以用例子来说明。我问一个问题,一个信基督教的人犯了错,譬如说偷东西,或者做了其他不道德的坏事,他反省的时候会怎么做?会不会像中国人那样坐在家里自我反省?不会。他为什么要到教堂,为什么要对神父或牧师坦白自己的过错才安心呢?是不是不说就不痛快?不是。关键是因为在希伯来宗教中,道德来源不是道德本身,道德是上帝对人的戒律,道德信条和戒律是来自于上帝。你做了不道德的事情,实际上是冒犯了上帝,所以就要向上帝忏悔。因此,对信教的人来说道德不是终极价值的诉求,在道德背后还有一个更根本的追求,这就是对神的皈依。再问一个问题,在基督教以前的柏拉图(Plato,前427~前347)和亚里士多德(Aristotle,前384~前322)看来,如果一个人犯了错,他会怎么办?他首先会问:为什么我不知道这是错的?在我们中国人看来,这种想法有点奇怪,自己的行为应该心中有数啊,怎么会不知道对不对呢?可是希腊先哲却认为,人之所以会做出不道德的事情来,是因为他失去了理性,不知道什么是道德的。这表明,希腊文化在道德背后还有一个更根本的价值,这就是理性地追求知识。在古希腊,人们把理性地追求知识看做最重要的价值,讲哲学就是爱智;而道德只是“知道”(求知)的结果。运用理性追求知识是古希腊文明的终极关怀。具有不同终极关怀的文明所构想的道德理想国的形态,也完全不一样。柏拉图写了一本《理想国》,后来拉丁文翻译为《共和国》。理想国要实现共产主义,每个公民都应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共同管理政治;另一个重要标志是哲学家当国王。中国文化也讲道德理想国,这就是大同。和柏拉图的道德理想国不同,中国文化中有圣王,但圣王不是哲学家,而是道德修养高尚的皇帝。为什么中西道德理想国会出现这样的差异呢?因为古希腊人和中国人的终极关怀是不一样的。古希腊人的终极关怀是追求知识,哲学家是最聪明、最有知识的人,所以最有资格当国王。整个柏拉图主义和古希腊的基本典范都是基于理性地追求知识,道德只是追求知识的结果。
再看印度的婆罗门教。印度人也讲道德,但追求道德生活的目的与中国人不同。古印度就有种姓制度,每个种姓各有不同的道德戒律。为什么印度人会自觉遵守这些戒律呢?这不仅仅是因为违反了戒律就要被赶出种姓社群,还因为遵守道德戒律的背后有更高的人生意义,这个目标就是求得解脱,来世能上升到更高的等级。追求解脱是印度文化的终极关怀。在那么多不同文化里,唯独中华文明把道德本身看做是人生的终极价值,在它之上再没有其他更高的价值,道德不需要从任何其他价值推导出来,道德本身就是终极的价值。这就是我讲中国文化的第一句话“以道德为终极关怀”,中国人以追求道德完善为超越个体生命限制的人生意义。孔子说的“士志于道”,就是讲君子以追求道德理想为生命意义。孟子(名轲,前372~前289),进一步把道德视为人之所以为人的根本规定性,有无道德是人和非人的差别,他说:“无恻隐之心,非人也;无羞恶之心,非人也;无辞让之心,非人也;无是非之心,非人也。”从孔孟开始,中国文化就以道德为终极关怀,杜绝了中国人以宗教信仰为终极关怀的可能。虽然,中国有各种民间信仰的宗教,但它们与作为终极关怀的宗教不同。我刚才讲的这三条,全部都起源于东周春秋末期的孔子,孔子是中国文化基本典范的创始者。为什么孔子在春秋时代会做出这种对中国文化开天辟地般的创造?直到今天,一谈到孔子仍然有很大争议。最大的批评是指孔子为保守复辟派。不错,孔子是个顽固的复辟派。春秋末期,周代等级宗法制度开始松动解体,面对礼崩乐坏的大混乱,孔子提出的政治方案和文化目标却是复辟周礼。但从思想史来看,为什么孔子复辟周礼的保守方案居然能开启出一个和周代不同的文明,并对此后中国文化产生了那么巨大而深远的影响呢?这正是那些只看到孔子是政治复辟派的人没有看明白的地方,也是我今天要讲的重点。在孔子之前,中国文化尚未定型,直到孔子才完成了中华文明以道德为终极关怀的文化创造,使中华文明成为区别于世界其他文明的一种文明类型,并且延续至今。在文化哲学上,把这种根本性的文化转化叫做“超越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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